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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关于征集第十三届中照照明奖申报项目的通知

2017-11-7  来源:中国照明网-原创报道  有153575人阅读

中国照明学会

[2017]学办发字 019 号

关于征集第十三届中照照明奖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照照明奖是由中国照明学会设立,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正式批准的中国照明领域唯一重要奖项。该奖项旨在奖励国内外在照明领域中,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照明工程、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培训教育、城市照明建设和管理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为提高中国照明领域科学技术、照明电器制造、工程应用水平,培育中国品牌和提高国际竞争力,促进照明科技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做出贡献。

  经研究,中国照明学会决定从即日起开展第十三届“中照照明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项设置:

  中照照明工程设计奖:(1)在照明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2) 申报室内、外照明工程的项目应是 2018 年 4 月 30 日之前完工并验收合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的项目。

  中照照明城市建设奖:申报主体应为当地照明工程建设或照明管理部门,应具有详细的城市照明规划,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应满足国家与地方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

  中照照明教育与学术贡献奖:申报主体应是对照明教育事业有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或在照明学术领域内有创新并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论著。

  中照照明人物奖:表彰在照明工程设计领域做出优异成绩的照明设计师,相关申报条件与评选办法请关注中国照明学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号:中国照明学会)。

  申报办法:申报资料直接送交中国照明学会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或经推荐单位(中国照明学会所属分支机构,全国各地照明学会、国外相关学术组织)报送中国照明学会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

  申报材料:要求提供一份纸质版完整资料及一份电子版资料(光盘形式)。(见附件)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止。

  评选办法:上述申报资料经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后,再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最后由中照照明奖评审委员会终审,在符合要求的项目中评选出中照照明奖获奖项目并向社会公示。

  中照照明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授奖坚持实事求是,实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获奖项目将在 2018 年适当时候公布,并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我们诚挚地邀请各会员单位、照明教育及研究单位、照明工程设计部门、照明产品生产企业、照明工程公司及照明设计师对本届中照照明奖的评选活动予以关心与支持,并积极参与这一活动,共同为中国照明科技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本通知及申报书可从网站(www.lightingchina.com.cn)下载。

  中国照明学会

  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

  2017 年 11 月 2 日

  附件:

1、中照照明奖申报须知

  2、中照照明工程设计奖申报书.docx

? ??城市照明建设奖申报书.doc

  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北窑厂坡村甲 3 号南楼二层邮编:100022 E-mail:cies_yxx@163.com

  联系人:于晓秀

  联系电话:010-65815905 传真:010-65812194

  附件1:

中照照明奖申报须知

  1、《中照照明奖项目申报书》的填写须真实、有效,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连同其它申报资料递交至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受理)。

  2、申报提交的资料的版权由主办方与申报单位共同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所有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无偿的再制作、再宣传。申报资料收到后概不退还。

  3、申报材料经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评选小组对拟推荐项目通过评审做出综合评价和提出相关奖励等级,并在中国照明网上公示,对重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提出考察意见,评审结果经中照照明奖评审委员会终审后决定。

  4、评奖工作结束后,中照照明奖评奖工作办公室对获奖单位或个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予以通知。

  5、中照照明奖获奖单位将由中国照明学会颁发奖杯、证书等。

  6、中照照明奖主办方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评奖工作不能进行不负任何责任。

  7、对本须知、《中照照明奖项目申报书》产生的任何异议,中照照明奖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评奖有关的任何事宜,均由中照照明奖主办方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编辑:梁洁莹